高校自考生幾乎無人管



教育廳、學校均表示,只能保障校內(nèi)正規(guī)大學生安全

 
    新快報訊:一名自考生因為賭博輸了竟然將同為自考生的同學殺死!一時間,關于自考生教學、生活問題又引起人們關注,他們在自考期間的安全誰來負責?高校以及聯(lián)合辦學培訓機構、教育廳究竟有沒有統(tǒng)一的自考生管理?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自考生大多處于“三不管”的境地。
 
    教育廳:自考生不屬于管理范圍
 
    記者采訪了廣東省教育廳保衛(wèi)處陳處長,他告訴記者:“一般自考生都會參加由高校和一些培訓機構聯(lián)合開辦的培訓班,但是聽完課就離開了,而且往往都是自己找地方住,沒有統(tǒng)一的注冊,也不是正規(guī)大學生,因此難以進行管理!彼硎荆芏嘧钥忌际怯泄ぷ鞯纳鐣耸浚粚儆趯W校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范圍。
 
    考試中心:只負責組織考試
 
    “現(xiàn)在考試教學都分開了,我們只負責組織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廣州市自考辦公室譚科長表示,自考生屬于自學考試范圍,學生除了參加考試是統(tǒng)一組織外,平時可以自己選擇學習方式,一般會報名參加一些社會機構和高校聯(lián)合舉辦的培訓班或者輔導中心,因此自考辦沒有辦法對其考試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進行保障。
 
    而廣東省考試中心負責人向記者解釋,自考生參加的培訓班都是非學歷機構,考試中心只進行學籍審核、考試管理,其余的都不在管理范圍內(nèi)。
 
    高校:沒有專門部門管理
 
    而具體的辦學機構之一———高校也表示,很多社會機構為了提高教學的影響力常常會和高校的某個學院合作辦學,“但是學籍并不在高校內(nèi)部,學習完后學校會給自考生頒發(fā)結業(yè)證書而不是學歷證書,只是證明學生參加了一個輔導班、培訓班而已,跟學校內(nèi)正規(guī)的大學生有本質(zhì)區(qū)別,可以說他們不算是高校的學生,學校沒有專門的部門管理。”
 
    至于自考生居住的地點,有高校表示,他們可以自由選擇,學校一般不會像正規(guī)學生那樣安排專門的宿舍,但有時培訓中心會幫助學生租一些住處,但并不在高校對于學生的日常管理之中。
 
    自考生:日常生活無保障
 
    當記者再次來到案件事發(fā)地點———嘉怡街14號科教大廈,住在此處六樓的自考生壓抑不住心頭的不滿向記者抱怨道:“我們真的處于‘三不管’狀態(tài),雖然上課教學水平可以保證,但是日常生活真的完全沒有保障!彼麄兏嬖V記者,平時宿舍經(jīng)常會發(fā)生各種盜竊事件,只能跟樓底下看門的反映,“但反映了也沒什么用,到后來都是不了了之。燈啊、門啊這些壞了也沒人幫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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